中華楊公救貧堪輿學術研究協會會員婚喪喜慶細則辦法
第一條:為聯繫會友間之情誼,特制訂此細則辦法。
第二條:本細則辦法經於第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制定通過後實施。
第三條:本辦法會員資格之認定如下:
1. 認同本會且已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度常年會費者。
2. 本會受聘之各級顧問、講師及名譽理事長皆比照上款認定。
第四條:結婚、喜慶辦法:
1. 會員本人結婚:本會致贈喜幛及禮金壹千貳佰元祝賀。
2. 會員之一等親屬結婚:本會致贈喜幛及禮金壹仟元祝賀。
3. 會員本人入宅、開業:本會致贈花圈一對祝賀。
4. 會員之間可統合團體包禮金每人八百元或統合團體致贈匾額一塊祝賀。
第五條:喪事禮儀辦法:
1. 會員本人往生:本會致送輓聯及奠儀玖百元弔慰。
2. 會員之一等親屬往生:本會致送輓聯及奠儀柒百元弔慰。
3. 會員之間可統合團體包奠儀每人伍百元弔慰。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宜,經由理事會修改後實施。